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囊谦县委关于永丁才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囊委(2016)22号)精神,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免去:
永丁才旺同志囊谦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洛 周同志囊谦县信访办主任职务;
星 占 财同志囊谦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俄 才同志囊谦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慈成仁青同志囊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汪 海 兴同志囊谦县驻西宁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 北 京同志囊谦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盐务局局长职务。
天九国际手机新版党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