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国道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青政办[2014]30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G214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囊政办[2014]33号)要求,为改善G214线我县境内的公路交通环境,现就开展国道G214线囊谦境内段宣传广告牌整治工作通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垂管单位,对各自单位所属宣传牌进行排查,版面内容破损或字迹模糊的,要重新上版面,宣传牌若是砖墙的要重新粉刷、喷绘。
二、版面无内容的由所属单位上公益版面,并且每处只允许保留一块公益性宣传牌。
三、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公路边沟外延起20米内)不得新增宣传牌、构造物、建筑物(包括网围栏)。
四、旅游标志的设置要按照统一标准,科学、规范、合理设置,标志底色、字体颜色及外廓尺寸要保持一致;新增旅游标志宣传牌要经囊谦公路路政执法大队许可后方可设置。
五、未按通告要求限期整改或自行拆除的,县公安部门将配合县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于4月25日开始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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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