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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实施方案》 前  言 第一章  基本形式 第二章 指导思想、方案原则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四章  建设任务 第五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六章    效益分析 第七章  方案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方案实施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12-14 阅读次数:0

 

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实施方案

 

 

囊政2018214

2018年12月14日

 

 

    

  1

第一章  基本形式 2

第一节  基本情况 2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有利条件 2

第三节  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实施范围 5

第二章 指导思想、方案原则 5

第一节  指导思想 5

第二节  基本原则 6

第三章  发展目标 7

第一节  总体目标 7

第二节  具体目标 7

第四章  建设任务 8

第一节 2016年吉曲乡瓦保村集中安置点 8

一、 发展特色产业 8

二、 技术培训 9

三、转移就业 9

四、村集体收益 10

第二节 2016年白扎乡巴麦村集中安置点 10

一、 发展特色产业 10

二、技术培训 11

三、转移就业 12

四、村集体收益 12

第三节 2016年香达镇巴米村集中安置点 13

二、 发展特色产业 13

二、技术培训 13

三、转移就业 14

四、村集体收益 15

第四节 2017年吉曲乡、吉尼赛乡、娘拉乡集中安置点 15

一、发展特色产业 16

二、技术培训 16

三、转移就业 17

四、村集体收益 18

第五节 2017年香达镇、白扎乡集中安置点 19

一、发展特色产业 19

二、技术培训 20

三、转移就业 20

四、村集体收益 21

第六节 2018年吉曲乡、吉尼赛乡集中安置点 22

一、发展特色产业 22

二、技术培训 23

三、转移就业 23

四、村集体收益 24

第七节 2018年东坝乡集中安置点 25

一、发展特色产业 25

二、技术培训 25

三、转移就业 26

四、村集体收益 27

第五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7

第一节  投资估算依据 27

第二节  投资估算 27

第三节  资金筹措 28

 效益分析 29

第一节  社会效益 29

第二节  经济效益 29

第三节  生态效益 30

 方案实施与保障措施 30

第一节  方案实施 30

第二节  保障措施 34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五个一批”中的头号工程,也是我国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加大对居住条件十分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脆弱以及吃水难、用电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地区的贫困群众进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产业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落实支农惠农富农政策,更好地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如期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良好的工作局面。

“十三五”是扶贫攻坚脱贫的决胜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按照省、州文件精神,结合囊谦县实际,天九国际手机新版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八个一批”扶贫专项行动方案和“六个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县政府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一方水土养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分类实施”的原则,采取易地搬迁,以实现整体脱贫目标。

针对如何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目标,天九国际手机新版根据本县经济发展现状,以发展高原特色产业为突破口,以劳动力转移就业为辅,扶持搬迁贫困群众增收,助力脱贫攻坚,特编制《囊谦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一章  基本形式

第一节  基本情况

囊谦县是“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地区,地处高寒牧区,自然条件严酷,平均海拔在4000m左右,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受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的限制,当地产业结构单一,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依靠传统的畜牧业生产,群众增收难的问题十分突出,在现有生产技术条件下,部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无法脱贫致富。另外,恶劣的自然条件,使得群众普遍存在上学难、就医难及行路难等问题。

近年来,虽经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不利的区位条件,使得该地区贫穷落后的状况从根本上难以得到改变,属扶贫攻坚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囊谦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在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降低草畜矛盾的前提下,结合县域内城镇化建设,利用国家脱贫攻坚的有利契机,根据群众意愿,决定将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的6乡(镇)16村、1199户、5926人纳入“十三五”易地搬迁计划,使其尽快脱贫致富,彻底解决其上学难、就医难及行路难等问题;为实现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群众脱贫的目标提供保障,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与发展有利条件

一、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1. 不利的区位条件、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制约着群众发展经济。搬迁群众生活在4000m左右的高寒地区,恶劣的自然环境、不利的区位条件,使群众普遍存在着选择增收产业难问题;群众目前大部分仍从事传统的游牧或半游牧生活方式,落后的经营模式是制约群众脱贫致富的主要障碍之一。

2. 群众安置后就业矛盾突出。群众搬迁打破了原有点社会、经济结构,搬迁群众搬迁后将部分失去原有生产资料的依赖,新的社会、经济重构尚需时日,加之搬迁群众受教育程度低,社会适应性不强;安置区属经济较落后地区,经济体少,吸纳就业能力有限、就业机会少,搬迁群众难以顺利在安置区找到适合的新工作。加之贫困户中相当一部分是老弱病残者,既无技能,也没知识,迁入地所能提供的公益性岗位有限,要想解决他们的后续收入问题是个难题。如何使搬迁群众能够真正融入到安置区当地社会、防止返迁,是易地搬迁工作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3. 后续产业发展资金不足。搬迁群众对发展生产有一定的积极性,但由于囊谦县经济发展较落后,无力为搬迁群众提供发展产业资金支持,仅仅依靠现在的扶贫政策资金,难以形成规模生产经营,效益不明显,支柱产业发展十分艰难。

4 . 群众内生动力不足,自主创业难。搬迁群众“等靠要”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自主创业精神不足,不去分析“我为什么贫困”,“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脱贫的路子在哪里”等问题,认为自己贫困是政府的责任,等着政府给修房和发展产业。还有一部分贫困群众缺乏对现代科技的了解,缺乏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谋生技能,加之缺乏有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很难找到高收入的工作。加之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一些贫困户“十年努力奔小康,一场大病全泡汤”的现象仍然存在。 除此之外,也有帮扶措施不切合实际,基础设施跟不上等问题,导致难以建立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容易出现“今年脱贫,明年返贫,后年还当贫困户”的尴尬局面。

5. 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十分迫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实施,解决了住房等基础设施,使贫困农牧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搬迁人口大都集中在高寒牧区,生产经营理念滞后,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牧户合作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不高,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均处在起步阶段,直接影响着农牧户家庭收入与经营水平。虽然,近年来,部分搬迁群众在政府的帮助下,后续产业发展初现成效。但由于搬迁户家底薄,自身素质较差,缺乏实用技术和市场风险意识,导致搬迁群众后续产业选择十分困难。因此,培育发展后续产业十分迫切。

二、有利的发展条件

1.党中央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脱贫攻坚决心坚决

根据“十八大”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青海省先后制定了《青海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玉树州、囊谦县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脱贫攻坚政策,为囊谦县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政策保障。

2. 多年的探索实践,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多年来,天九国际手机新版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通过整合资源、产业调整、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生态建设、特别是“灾后重建”等项目的有机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等,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模式,从项目的计划管理、工程实施、人员组织,部门协调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新阶段易地扶贫开发的实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安置区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条件较好

规划项目安置区主要选择在交通相对便利,地理位置相对优越,建设区位条件相对好,基础设施条件相对齐全,学校、卫生室等设施相对完备,有利于开展易地扶贫工作。

4.发展后续产业,能稳定增加农牧民收入

搬迁群众安置后,一方面利用原有的草场、复垦的原宅基地、耕地继续进行农牧业生产,通过合理调整农牧业结构,提高生产水平。同时搬迁群众可借助于安置区便利的交通、区位条件,从事劳务输出和二、三产业,增加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  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实施范围

“十三五”期间,囊谦县规划搬迁6乡(镇)16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2个集中安置点1127户、56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893户、4243人(含低保兜底贫困群众292户、1262人),非建档立卡贫困群众306户、1683人,

本方案的后续产业及劳动力就业的范围为1127户、56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821户、3953人(含低保兜底贫困群众292户、1262人),非建档立卡贫困群众306户、1683人,

第二章 指导思想、方案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州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方针,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整合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强化监督考核,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培育后续产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通过夯实发展基础,扶持后续产业,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彻底搬掉“穷根”,确保实现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基本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原则

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利用易地扶贫搬迁的优惠政策,加快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培育特色区域性产业。

二、坚持“扶贫先扶志”原则

针对“等靠要”的思想,弘扬民族传统思想,在思想上让贫困群众认识到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重要性,是脱贫致富、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之一。

三、坚持群众自愿原则

加强政府引导,以搬迁户自愿为前提,以搬迁脱贫为目标,充分调动搬迁户自主创业积极性,着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立足实际,注重实效。

四、坚持分类扶持原则

针对搬迁农牧户、安置区的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采取有效的扶持措施,切实构建县乡村三级产业扶持工作机制。

五、坚持市场引导原则

立足市场需求,依托地理区位、自然环境、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大力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的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等产业。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2020年,确保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扶持的方式,整合各类资源,引导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积极参与当地优势产业的开发运营;提高搬迁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变政府政策性输血为搬迁户自主造血;让搬迁户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脱贫标准,走上长期稳定的致富之路,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国家脱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与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二节  具体目标

按照省委“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做好我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42个集中安置点1127户、5636后续保障工作,2018年,完成1127户、5636人的后续产业建设项目及劳动力就业,到2019年使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国家脱贫标准,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基本目标。

——20182019年确保每户搬迁群众有1项增收产业。

——20182019年确保每户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1门实用技术或技能培训。

——20182019年确保每户搬迁群众有1名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四章  建设任务

天九国际手机新版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决策部署上,根据群众的意愿,结合县域内经济发展的实际,在制订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时,同步制订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规划,同步组织实施。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旅则旅”的原则,确保每户有1项增收产业,有就业意愿的家庭确保每户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使其获得稳定收入,从根本上解决生存与发展问题,增强搬迁贫困户的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通过梳理,将“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群众后续产业和就业确定为特色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劳动力转移,设立公益性岗位等。

第一节 2016年吉曲乡瓦保村集中安置点

2016年吉曲乡瓦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1个集中安置点:瓦堡村撒色那,安置825人(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实现8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任务,根据安置点实际,为项目户实施以下几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内容。

一、发展特色产业

导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附加值高、见效快的特色种养殖产业。鼓励搬迁贫困户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和耕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逐步走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资产收益”的经营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有效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到户产业资金,异地置业、购置商铺,以收取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该村投资16万元在玉树结古镇购买商铺,8户25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使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在落户1年内,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培训1劳动力、使其至少接受1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鼓励引导搬迁贫困户适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旅游服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同时,针对现有产业,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主要进行生态管护、驾驶员、服装加工、烹饪等技能培训

三、转移就业

政策性转移就业

进一步摸清搬迁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转移就业规划。大力促进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生态管护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5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增加就业岗位

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生态旅游、服装加工、物流配送、餐饮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扶贫、社区及各行业部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营、私人企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本方案根据群众意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8,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劳动力转移

(三) 依靠原有的生产生活

政府主导、鼓励牧户利用原有的草场进行养殖业,牛羊出栏,增加收入;利用本地区生产冬春夏草,牧户采集冬春夏草年人均收入可达800元。

四、村集体收益

     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建设销售日用百货店一处,通过村社领导统一组织、同一管理、同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第二节 2016年白扎乡巴麦村集中安置点

2016年白扎乡巴麦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2个集中安置点:巴麦村多然滩安置57户36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181人),巴麦村改金才安置53户27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118人)。为实现110户(其中低保24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任务,根据安置点实际,为项目户实施以下几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内容。

一、发展特色产业

导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附加值高、见效快的特色种养殖产业。鼓励搬迁贫困户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和耕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逐步走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资产收益”的经营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有效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到户产业资金,异地置业、购置商铺,以收取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该村投资117.12万元在西宁市新千国际购买商铺,30户183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使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在落户1年内,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培训1劳动力、使其至少接受1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鼓励引导搬迁贫困户适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旅游服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同时,针对现有产业,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主要进行生态管护、驾驶员、服装加工、烹饪等技能培训

三、转移就业

政策性转移就业

进一步摸清搬迁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转移就业规划。大力促进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生态管护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22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该村2016年投资300万元建设旅游风情园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可在风情园内务工来增加家庭收入,年底根据经营情况全村可以分红。

 增加就业岗位

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生态旅游、服装加工、物流配送、餐饮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扶贫、社区及各行业部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营、私人企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本方案根据群众意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110,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劳动力转移

(四) 依靠原有的生产生活

     政府主导、鼓励牧户利用原有的草场进行养殖业,牛羊出栏,增加收入;利用本地区生产冬春夏草,牧户采集冬春夏草年人均收入可达700元。

四、村集体收益

     利用2018年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50万元,统一在治多县建设光伏电站,每年每村的效益将达到5万元左右。项目户可以适当分红受益

第三节 2016年香达镇巴米村集中安置点

2016年香达镇巴米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1个集中安置点:巴米村巴米滩安置31户14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1户143人)。为实现31户(其中低保8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任务,根据安置点实际,为项目户实施以下几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内容。

二、发展特色产业

导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附加值高、见效快的特色种养殖产业。鼓励搬迁贫困户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和耕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逐步走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资产收益”的经营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有效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到户产业资金,异地置业、购置商铺,以收取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该村投资65.92万元在西宁市新千国际购买商铺,23户103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使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在落户1年内,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培训1劳动力、使其至少接受1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鼓励引导搬迁贫困户适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旅游服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同时,针对现有产业,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主要进行生态管护、驾驶员、服装加工、烹饪等技能培训

三、转移就业

政策性转移就业

进一步摸清搬迁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转移就业规划。大力促进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生态管护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10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增加就业岗位

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生态旅游、服装加工、物流配送、餐饮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扶贫、社区及各行业部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营、私人企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本方案根据群众意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31,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劳动力转移

(五) 依靠原有的生产生活

     政府主导、鼓励牧户利用原有的草场进行养殖业,牛羊出栏,增加收入;利用本地区生产冬春夏草,牧户采集冬春夏草年人均收入可达800元。

四、村集体收益

     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开办土特产店一处,通过村社领导统一组织、同一管理、同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第四节 2017年吉曲乡、吉尼赛乡、娘拉乡集中安置点

2017年吉曲乡、吉尼赛乡、娘拉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23个集中安置点:为实现47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16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任务,根据安置点实际,为项目户实施以下几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内容。

乡镇

村名

安置点名称

总户数

总人数

建档立卡户数

建档立卡人数

兜底户数

兜底人数

吉曲乡

改多村

改多村改达滩

31

138

21

105

29

112

改多村多热普

35

178

35

178

改多村改囊达

22

116

22

116

改多村亚尕滩

29

179

18

86

多改村

多改村多牧

40

149

21

70

28

90

多改村改都

3

9

3

9

多改村江强

7

39

7

39

多改村江强达

6

41

4

25

多改村江强普

18

92

7

33

多改村江曲卡

20

93

13

53

多改村色尚格

18

99

14

71

瓦卡村

瓦卡村然玛莱

28

190

8

46

10

61

瓦卡村芒青格

7

46

3

9

瓦卡村高号格

22

110

11

46

瓦卡村保义达

13

88

5

23

瓦卡村忙群囊

6

50

2

14

吉尼赛乡

拉翁村

拉翁村掌卡

49

281

18

96

8

26

瓦作村

瓦作村东塘社

15

82

15

82

6

26

瓦作村格日改

16

86

16

86

3

19

麦曲村

麦曲村瓦代滩

19

122

19

122

4

15

吉来村

吉来村洛尤阿尕

15

71

15

71

4

15

娘拉乡

上拉村

上拉村支曲卡

19

83

16

69

10

41

上拉村尼康

39

184

23

116

一、发展特色产业

导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附加值高、见效快的特色种养殖产业。鼓励搬迁贫困户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和耕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逐步走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资产收益”的经营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有效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到户产业资金,异地置业、购置商铺,以收取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改多村、多改村、麦曲村、上拉村投资533.12万元在西宁市新千国际购买商铺,141户833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瓦作村、吉来村、瓦卡村投资163.84万元在玉树市结古镇龙王市场购买商铺,52户256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拉翁村投资44.8万元在囊谦县香达镇购置商铺,10户70人受益,受益资金300元/人/年;使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瓦作村、拉翁村、改多村有运营较好的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搬迁户根据自身能力及技能,优先考虑合作社内务工;通过政府主导,村社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在落户1年内,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培训1劳动力、使其至少接受1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鼓励引导搬迁贫困户适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旅游服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同时,针对现有产业,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主要进行生态管护、驾驶员、服装加工、烹饪等技能培训

三、转移就业

政策性转移就业

进一步摸清搬迁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转移就业规划。大力促进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生态管护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改多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55多改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27瓦卡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14瓦作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15吉来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5上拉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16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增加就业岗位

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生态旅游、服装加工、物流配送、餐饮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扶贫、社区及各行业部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营、私人企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本方案根据群众意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477,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劳动力转移

(三)依靠原有的生产生活

     政府主导、鼓励牧户利用原有的草场进行养殖业,牛羊出栏,增加收入;利用本地区生产冬春夏草,牧户采集冬春夏草年人均收入可达1200元。麦曲村2017年投资300万元、瓦卡村2018年投资300万元建设旅游风情园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可在风情园内务工来增加家庭收入,年底根据经营情况全村可以分红。

四、村集体收益

麦曲村、吉来村、改多村、上拉村利用2018年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50万元/村,统一在治多县建设光伏电站,每年每村的效益将达到5万元左右。项目户可以适当分红受益

     瓦作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投资壮大囊谦岗拉梅朵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拉翁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投资壮大拉翁村生态畜牧业便民服务中心、多改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开粮油门市部一处、瓦卡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建设销售日用百货店一处,通过村社领导统一组织、同一管理、同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第五节   2017年香达镇、白扎乡集中安置点

乡镇

村名

安置点名称

总户数

总人数

建档立卡户数

建档立卡人数

兜底户数

兜底人数

白扎乡

叶巴村

多昌村邦达滩

158

712

69

337

23

113

香达镇

冷日村

多昌村邦达滩

97

497

97

497

31

153

达村

康达村日宗达

10

40

10

40

2

8

康达村康达达

20

102

20

102

4

14

2017年香达镇、白扎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4个集中安置点:为实现28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96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任务,根据安置点实际,为项目户实施以下几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内容。

一、发展特色产业

导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附加值高、见效快的特色种养殖产业。鼓励搬迁贫困户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和耕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逐步走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资产收益”的经营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有效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到户产业资金,异地置业、购置商铺,以收取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叶巴村投资143.36万元在西宁市新千国际购买商铺,46户224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冷日村、砍达村投资305.92万元在玉树市结古镇龙王市场购买商铺,95户478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使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砍达村有运营较好的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和该村对外经营的“民族风情度假村”一处,搬迁户根据自身能力及技能,优先考虑合作社及度假村内务工;通过政府主导,村社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在落户1年内,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培训1劳动力、使其至少接受1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鼓励引导搬迁贫困户适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旅游服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同时,针对现有产业,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主要进行生态管护、驾驶员、服装加工、烹饪等技能培训

三、转移就业

政策性转移就业

进一步摸清搬迁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转移就业规划。大力促进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生态管护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叶巴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33冷日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44砍达村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10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增加就业岗位

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生态旅游、服装加工、物流配送、餐饮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扶贫、社区及各行业部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营、私人企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本方案根据群众意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285,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劳动力转移

(三)依靠原有的生产生活

     政府主导、鼓励牧户利用原有的草场进行养殖业,牛羊出栏,增加收入;利用本地区生产冬春夏草,牧户采集冬春夏草年人均收入可达750元。

    (四)搬迁安置点在县城附近,有劳动力的搬迁户可以进城打工,增加自己的收入。

四、村集体收益

砍达村、冷日村利用2018年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50万元/村,统一在治多县建设光伏电站,每年每村的效益将达到5万元左右。项目户可以适当分红受益

     叶巴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香达镇购置商铺通过村社领导统一组织、同一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第六节     2018年吉曲乡、吉尼赛乡集中安置点

乡镇

村名

安置点名称

总户数

总人数

建档立卡户数

建档立卡人数

兜底户数

兜底人数

吉曲乡

山荣村

山荣村波昂永

24

98

24

98

39

137

山荣村格郭永

25

92

25

92

山荣村美那永

34

122

34

122

吉尼赛乡

瓦作村

瓦作村到永加义玛

8

39

8

39

4

17

瓦作村到永新荣囊

5

22

5

22

吉尼赛乡

麦曲村

麦曲村夺赏卡

5

14

5

14

1

6

麦曲村久然

8

34

8

34

3

14

麦曲村然加

7

31

7

31

2

10

麦曲村要尔格

6

31

6

31

2

16

麦曲村达着卡

5

23

5

23

2018年吉曲乡、吉尼赛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10个集中安置点:为实现127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7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任务,根据安置点实际,为项目户实施以下几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内容。

一、发展特色产业

导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附加值高、见效快的特色种养殖产业。鼓励搬迁贫困户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和耕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逐步走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资产收益”的经营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有效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到户产业资金,异地置业、购置商铺,以收取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麦曲村投资55.68万元在西宁市新千国际购买商铺,23户87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瓦作村投资28.16万元在玉树市结古镇龙王市场购买商铺,9户44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山荣村投资112万元在山荣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44户175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使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瓦作村有运营较好的村级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搬迁户根据自身能力及技能,优先考虑合作社内务工;通过政府主导,村社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在落户1年内,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培训1劳动力、使其至少接受1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鼓励引导搬迁贫困户适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旅游服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同时,针对现有产业,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主要进行生态管护、驾驶员、服装加工、烹饪等技能培训

三、转移就业

政策性转移就业

进一步摸清搬迁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转移就业规划。大力促进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生态管护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山荣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37麦曲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11瓦作村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4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增加就业岗位

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生态旅游、服装加工、物流配送、餐饮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扶贫、社区及各行业部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营、私人企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本方案根据群众意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127,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劳动力转移

(六) 依靠原有的生产生活

     政府主导、鼓励牧户利用原有的草场进行养殖业,牛羊出栏,增加收入;利用本地区生产冬春夏草,牧户采集冬春夏草年人均收入可达1200元。麦曲村2017年投资300万元建设旅游风情园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可在风情园内务工来增加家庭收入,年底根据经营情况全村可以分红。

四、村集体收益

麦曲村利用2018年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50万元/村,统一在治多县建设光伏电站,每年每村的效益将达到5万元左右。项目户可以适当分红受益

     瓦作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投资壮大囊谦岗拉梅朵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山荣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经营藏式服装,藏饰品,藏黑陶加工,通过村社领导统一组织、同一管理、同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第七节  2018年东坝乡集中安置点

2018年东坝乡果永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有1个集中安置点:东坝乡乡政府移民区,为实现89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9户(其中低保兜底38户))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任务,根据安置点实际,为项目户实施以下几点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内容。

一、发展特色产业

导搬迁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市场前景广阔、附加值高、见效快的特色种养殖产业。鼓励搬迁贫困户将草场承包经营权和耕地进行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逐步走向现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资产收益”的经营模式,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有效途径之一,充分利用到户产业资金,异地置业、购置商铺,以收取房租等方式增加贫困户的资产性收益果永村投资171.52万元在果永村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51户268人受益,受益资金512元/人/年,使搬迁群众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技术培训

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作用,以提高项目区管理能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能人带动为核心,加大对贫困地区牧民群众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实施劳动技能提升和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培训,推进培训、鉴定、输转一体化。大力开展针对贫困劳动力的“雨露计划”培训、新型牧民群众培训和职业学历教育资助工程,确保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致富。

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搬迁贫困群众在落户1年内,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每户至少培训1劳动力、使其至少接受1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鼓励引导搬迁贫困户适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如开办夜校、旅游服务、企业实训等形式,对有意愿且有能力的搬迁群众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以提高培训实效,增强搬迁群众的创业、就业能力。同时,针对现有产业,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主要进行生态管护、驾驶员、服装加工、烹饪等技能培训

三、转移就业

政策性转移就业

进一步摸清搬迁贫困劳动力数量、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及培训需求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转移就业规划。大力促进劳务输出;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公益性生态管护岗位重点向搬迁群众倾斜;对吸纳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的用工企业,给予政策优惠,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吸纳搬迁群众就业。果永村规划设置草原、林业管护岗位17个,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问题。

 增加就业岗位

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劳务经纪人和能人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支持生态旅游、服装加工、物流配送、餐饮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务工渠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扶贫、社区及各行业部门积极联系、协调相关国营、私人企业,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增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示范引领能力,本方案根据群众意愿,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易地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89,进行自主创业实现劳动力转移

(七) 依靠原有的生产生活

     政府主导、鼓励牧户利用原有的草场进行养殖业,牛羊出栏,增加收入;利用本地区生产冬春夏草,牧户采集冬春夏草年人均收入可达1000元。

四、村集体收益

     果永村利用2018年非贫困村发展村集体项目资金40万元,投资建设果永村联合加油站及时设施,通过村社领导统一组织、同一管理、同一运营,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受益分红

第五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第一节  投资估算依据

一、《青海省发展产业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二、《青海省易地搬迁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三、《青海省资产收益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四、《青海省转移就业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五、《青海省生态保护和服务脱贫攻坚行动计划》

六、《青海省科技扶贫专项方案》。

第二节  投资估算

一、投资估算

规划总投资3828.81万元。其中:发展产业项目3718.56万元,占总投资的97.12%;技术培训10.35万元,占总投资的0.27%;技能培训99.90万元,占总投资的2.61%。各项投资详见表5-1

5-1                          投资估算表

序号

名称

投资(万元)

占比(%)

发展产业

3718.56

97.13%

1

养殖业

1196.8

31.26%

2

商铺购置

1621.76

42.36%

3

旅游扶贫

900

23.51%

技术培训

10.35

0.27%

技能培训

99.9

2.60%

合计

3828.81

100.00%

二、分年度投资

规划总投资3828.81万元。其中2016年计划投资522.35万元,占总投资13.64%.2017年计划投资2575.49万元,占总投资67.27%2018年计划投资730.97万元,占总投资19.09%(详见表5-2)。

5-2                              分年度投资估算表

序号

名称

合计(万元)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发展产业

3718.56

499.04

2513.12

706.40

1

养殖业

1196.80

874.24

322.56

2

商铺购置

1621.76

199.04

1338.88

83.84

3

旅游扶贫

900.00

300.00

300.00

300.00

技术培训

10.35

1.11

7.17

2.07

技能培训

99.90

22.20

55.20

22.50

合  计

3828.81

522.35

2575.49

730.97

比例(%)

100.00%

13.64%

67.27%

19.09%

第三节  资金筹措 

规划总投资3828.81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资金3818.46万元,占总投资的99.73 %;行业配套资金10.35万元,占总投资的0.27%。规划资金来源详见表5-3

5-3                         资金筹措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计(万元)

资金筹措(万元)

财政扶贫资金

行业配套

发展产业

3718.56

3718.56

 

1

养殖业

1196.80

1196.80

 

2

商铺购置

1621.76

1621.76

 

3

旅游扶贫

900.00

900.00

 

技术培训

10.35

10.35

技能培训

99.90

99.90

 

合  计

3828.81

3818.46

10.35

比例(%

100.00%

99.73%

0.27%

章    效益分析

第一节  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使全县易地搬迁贫困群众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将拓宽一般贫困户601户、2981的增收渠道,使得搬迁群众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更加便捷,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解决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脱贫攻坚行动。同时,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社会效益显著。

第二节  经济效益 

一、扶持特色产业项目

按照现行脱贫政策估算,“资产收益”项目将不低于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总额的8%

二、发展产业项目

以养殖业为例进行测算,收益将不低于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总额的5%。购置商铺,收益不低于财政扶贫资金投资总额的8%

三、生态保护和服务

按国家现行政策,生态管护员岗位月收入不低于1800元。

四、劳动力转移培训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经过培训后上岗就业,月收入将不低于2000元。

综上所述,随着项目的实施,贫困群众收入将得到稳步提高,经济效益显著。

第三节  生态效益

迁出区多为山大沟深的牧区,属“三江源”自然生态保护核心区,近年来由于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草原呈退化趋势,加之人口对草场的压力,生态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易地搬迁项目的实施,一是将部分减少“三江源”自然生态保护核心区人口,将减轻人口对草场压力,对生态恢复有积极意义;二是安置区规划建设土地治理、防洪、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将减少水土流失。

总之,项目的实施,为搬迁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到2020年全面步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方案实施与保障措施

第一节  方案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建立“省级统管,州级协调,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搬迁到村,责任到户”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扶贫局以及规划涉及范围内的各乡镇为主要责任人。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项目涉及乡镇主要领导为规划实施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具体实施,并结合实际督促相关实施主体做好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金衔接工作。组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研究,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认、安置方式、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落实、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土地和住房分配、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户籍转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县级项目管理。项目主管单位为天九国际手机新版。

囊谦县扶贫开发局为项目的法人单位,法人为扶贫局局长。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并与当地乡(镇)政府一起落实迁出地及需迁出的群众,组织搬迁搞好易地安置工作;向州、县项目领导小组上报工作总结;监督评审工程质量,内审资金使用情况等。

规划项目涉及各乡镇,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在县扶贫开发局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确定迁出地、安置地以及搬迁规模,组织好群众的搬迁和安置工作,制订年度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同时监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

相关金融机构研究制定支持全县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对相关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相关融资模式评估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提供贴息贷款支持。相关金融机构负责编制本系统内融资方案,及时制定出台信贷资金管理具体办法,落实所需信贷资金。

规划期内,囊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规划涉及各乡(镇)政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和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囊谦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建设和充实精干高效工作队伍,增强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完善规划实施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运作方式和监督机构,确保规划执行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三、强化考核验收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考核权重。县扶贫开发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项目的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自验,并整理好有关资料上报验收。

县政府统筹使用各类资金,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落实各项后续扶持措施。加强审计监督,建立扶贫资金年审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搬迁对象脱贫发展等情况开展独立评价。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实行跟踪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强化县级政府对易地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易地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健全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构建扶贫资金综合监管格局。

四、健全安置区管理机制

贫困群众搬迁安置后,实行属地化管理,尽快建立健全扶贫搬迁安置区管理组织机构。抓好安置区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积极探索适合扶贫搬迁群众特点的党建工作新路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制定村规民约,提高村民遵纪守法和自律意识,维护搬迁安置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搬迁新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建设服务型的安置区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安置区物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

五、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和进村入户方式,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的各项支持政策,促进观念转变,提高社会各界对扶贫搬迁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畅通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监督检查。

六、民主管理,规范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一涉及面广、涵盖内容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中,坚持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为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项目管理,严格遵照国家相关的工程建设管理要求与程序,以及《青海省扶贫开发项目审批权限下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海省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农牧民易地扶贫搬迁指导意见》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公示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资金报账制和竣工验收制项目后续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效益评估制等。建立易地搬迁脱贫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冒领、截留、滞留项目资金。整合财政、监察、审计和扶贫等部门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得起审计。

七、加大培训,提高素质

坚持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农牧民劳动技能素质、扩大非农就业、增加群众收入为目标,进一步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把易地搬迁扶贫与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和劳动力转移就业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围绕后续产业发展,加强对青壮年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扶贫龙头企业和工业园区要优先安置易地搬迁户子女就业。通过采取定点培训、订单培训等方式,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第二节  保障措施

一、财政和投资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使易地搬迁资金投入每年有新的增长。县级财政加大中央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资金整合机制,扩大资金整合范围和规模,增加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调整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金融支持政策

全面落实金融支持精准扶贫青海行动方案及主办银行制度,深入推进精准金融服务工作,制定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措施,扩大贴息贷款规模,大力支持种养业、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市场流通企业发展,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增收。支持建立县级扶贫融资担保平台,鼓励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向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信贷担保,针对搬迁群众底子薄、经济能力差,地方财政收入少的实际,把易地扶贫与银行优惠贷款项目相结合,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信贷等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提供“530”贴息贷款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允许整体搬迁村将安置区扶贫互助资金作为担保资金,撬动金融机构贷款,扩大资金规模。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贫困地区农牧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对贫困户保险保费的补贴标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积极争取各类企业捐助资金。工商、税务部门要对易地扶贫搬迁村的新办企业、养殖小区、二三产业按相关政策给予减免税费,从而助推搬迁群众改善居住条件、发展生产、脱贫致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扶贫开发。

三、土地支持政策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安置所需建设用地,对不具备开展增减挂钩条件的,优先安排安置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针对搬迁群众安置地难以落实的实际,将易地扶贫项目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利用整理出来的土地安置搬迁群众。健全生产土地有偿退出、置换和流转政策,凡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农牧民在承包期内保留其原有草场、林地、耕地承包经营权。农牧民自愿退出原土地承包使用权的,原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村集体收回;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划确定可以转为生态用地的,由政府按照相关补偿政策给予补偿。支持村民搬迁后的宅基地复垦利用。

四、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对实施整村整社和部分搬迁的村,扶贫部门优先安排“雨露计划”培训,加大技能培训的力度,力争每户有一名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安排扶贫创业资金给予重点扶持;农牧部门配套安排搬迁村发展特色种养业等增收产业项目,力争每个搬迁村都有一个增收项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安排搬迁人员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争每个参加技能培训的劳动力都有就业岗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农畜产品加工、手工服饰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企业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务工。

进一步改善产业基础条件,搬迁农民继续享受青海省出台的各类优势特色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和迁入地的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各种直补政策。鼓励搬迁群众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创办农(牧)家乐、农业生态园等。

五、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健全促进就业的体制机制,完善财政保障、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等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建立以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为主体,各种社会办学力量为补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对仍从事农业的搬迁农民,由当地政府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短期特色种养殖技术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助;对准备转移就业搬迁农民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的,根据不同工种按标准给予培训补贴;支持农广校开办非全日制学习培训一批新型农民。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免费鉴定。

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搬迁群众,除享受青海省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外,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其申请小额贷款给予三年期的财政贴息,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扶持搬迁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给予专项支持。扶贫互助资金优先覆盖安置新区。建立县、乡、村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站和劳动力资源共享、用工信息互联互通的城乡三级劳务输出信息网络,为群众外出务工搭建服务平台。大力培育一批就业服务组织和劳务输出经纪人,积极为农民进城务工牵线搭桥。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支持企业到安置区发展产业,鼓励优先吸收本地搬迁农民务工。积极推进订单式外联劳务输出。通过建立以劳务收入为主体的增收机制,提高劳务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积极吸纳搬迁群众从事城乡环卫、道路养护、生态管护、森林草原防火、安置区物业管理、安保等公益岗位,力争每户至少1名劳动力实现就业。

六、生态政策

易地搬迁农牧民享受原迁出区现行各项生态补偿政策。搬迁户退出耕地转为林业用地的,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享受补助。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积极争取提高对贫困农民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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