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
你局《关于囊谦县白扎乡巴麦村旅游扶贫开发民族风情园项目立项的报告》(囊扶开字〔2016〕5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立项囊谦县白扎乡巴麦村旅游扶贫开发民族风情园项目,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囊谦县白扎乡巴麦村旅游扶贫开发民族风情园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法人:囊谦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三、项目拟建设地点:囊谦县白扎乡巴麦村(尕尔寺附近)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旅游扶贫项目资金和旅游、发改部门的配套资金,建设集观光、住宿、餐饮为一体的民族风情园1处,新建客房20间,其中, 45平方米的客房5间,30平方米的客房15间,共计675平方米;建设厨房及库房6间,建筑面积120.78平方米,项目可同时可接待游客50人。新建公示牌1个;购置设备219台(套)。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旅游扶贫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全部申请财政扶贫资金。
六、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及要求实施,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及建设标准,若确需更改变动的,需重新审批。
2、项目要严格执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
3、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程序和要求,抓紧办理“两证一书”、土地预审、环境影响审批及项目廉政备案手续。
4、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建设质量、工程进度的监督和管控,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
5、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后续运营管理及利益分红工作,确保项目效益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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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