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
根据玉树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议题会议纪要》(第36次)常务会议精神和《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囊谦县第三民族寄宿制中学项目立项的批复》(玉发改[2015]496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和州发改委已经同意新建囊谦县第三民族寄宿制中学。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囊谦县香达镇邦达村,占地面积300亩,新建校舍36163㎡,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
根据州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州教育部门具体督办精神,我县已深入开展了该项目各项前期工作:一是及时成立了囊谦县第三民族寄宿制中学筹建领导小组,二是召开了筹建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三是落实了征地资金1200万元,四是在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和县林业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已完成了测绘、地勘、环评、地质灾害评估、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4月16日,才让太州长在囊谦调研期间,在实地查看了建设用地后,对项目选址提出“囊谦县委、县政府对建设用地是否重新考虑选址”的意见。针对才州长这一指示精神,我县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同深入讨论了才让太州长提出的重新选址的意见。但是经我县有关部门深入了解和慎重权衡后认为:将囊谦县第三民族寄宿制中学选址在香达镇邦达村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原因是,一是根据我县县城规划特点和地域实际,香达镇城区如邦达村这样集中连片的土地没有,现已征用的土地是建设学校最适宜的;二是囊谦县土地权益十分复杂,市场价格居高不下,政府拟出台的土地补偿标准无法达到老百姓的期望,县城规划区内征地难度非常大;三是根据我县县城初中教育布局来看,选址在邦达村(此地处县城东部,现有两所初中分别城中、城西)也是较为合理;四是如果该项目今年7、8月份不能开工建设,将会严重影响2017年的初中生上学问题,2017年是我县小升初的高峰期,若项目不能按期投入使用,将会影响我县初中在校生的巩固率和控辍保学工作;五是项目建设征地、测绘、地勘、环评、地质灾害评估、初步设计方案等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鉴于此,恳请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审查研究。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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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