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7日,欧格县长组织召开囊谦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暨教育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马福良、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智明龙珠、塔娜、县政府副县长、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扎西达杰、县政府副县长长扎西闹吾、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才宁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副书记李文,县人大常委会东周拉公到会指导。县教育局局长才旺巴丁、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拉元舜、县财政局局长董峰、县住建局局长尼玛才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南加才丁列席会议。
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落实教育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报告》。我县2015年至2016年需要县级配套的教育项目共有39项,县级配套资金为2389.93万元。结合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县级财政实力,会议同意先期解决教育项目县级配套资金808.895万元,其中2015年开工实施的学前教育项目县级及配套资金392.52万元,全面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416.375万元。
二、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香达镇第一、二、三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按照县教育局的选址方案,在县城智茶卡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区内投资建设香达镇第一幼儿园项目,在县城萨马拉社区或央龙卡社区青年林以东,香曲河以北投资建设香达镇第二幼儿园,在县城格东涌社区香曲河以北、香达村蔬菜基地以南投资建设香达镇第三幼儿园项目。会议要求县教育局会同县住建和国土部门进一步加强与中规院的联系、协调,并严格按照规划编制部门意见及规划文本做好项目选址工作,确保项目选址与县城建设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三、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囊谦县第二民族中学和城东幼儿园建设用地遗留纠纷问题的报告》。土地乱是当前我县项目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针对县第二民族中学风雨操场建设和县城东幼儿园教职工保障房建设项目当中出现的拒不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非法抢占国有土地的问题,会议决定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争取在6月10日前集中力量解决和处置好教育项目土地纠纷问题,确保教育基建项目尽快复工实施。同时,针对我县土地乱的实际问题,集中整治县城非法占地、违规圈地及挖山取土、填河造土和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问题,着重打击非法倒卖国有土地现象,确保国有土地存量有保障,确保我县各项基本建设项目按期顺利落地。
四、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白扎乡巴麦联村小学建设用地及原校址挡土墙建设资金的报告》。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用地原则按前期工作和计划执行,如因选址等问题确需要变更建设地点的,则重新上会研究后再决定。鉴于白扎乡巴麦村地处白扎林场腹地和我县尕尔寺大峡谷重点景区,加之按照规划学校将整体搬迁至新址。会议决定对此前因施工造成的生态环境和地质破坏,由县环保林业部门通过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挖方回填及植被复植修复项目,尽力保持景区原貌。
五、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囊谦县第一民族中学等县直6校和香达镇中心寄校吃水难问题的报告》。会议指出,吃水难问题不仅仅是县城各学校面临的问题,也是我县县城居民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但目前,县城水源地改造及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有望于9月底前完工。因此,会议决定县城各学校供水项目与县城水源地改造及供水改造项目一并推进,确保县城各学校的吃水难问题于入冬前得到妥善解决。
六、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补充招录我县学前教育学校临聘保教保育员的报告》。根据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学前教育入园指标的通知》要求,会议决定为县城中心幼儿园等9所幼儿园公开招聘临聘保教保育员50人。会议要求县人社、监察等部门做好人员招录和监督等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在招聘条件设置、资格审核和招录程序等环节均做到合法、合规、公开、公正。人员具体由县教育局按需分配。新临聘的幼儿园保教保育员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签订临聘责任合同,月工资按1500元/月计发。
七、县教育局《关于申请招录临聘英语代课教师的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各学校教程体系,有效解决我县中小学英语教师短缺的问题,会议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临聘英语代课教师11人。会议要求县人社、监察等部门做好人员招录和监督等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在招聘条件设置、资格审核和招录程序等环节均做到合法、合规、公开、公正。人员由县教育局具体分配。新临聘的英语代课教师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签订临聘责任合同,工资按1500元/月计发。
八、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囊谦县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资金的报告》。根据州教育局《关于印发
九、县教育局《关于申请为全县各级各类学前教育学校购置课桌凳及办公设备的报告》。根据我县各级各类学前教育学校正常运转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解决学前教育学校课桌凳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6万元。会议要求县核算中心认真核算后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十、县教育局《关于申请为部分中小学校购置课桌凳的报告》。根据实际需要,会议同意解决500套中小学校课桌凳购置经费15万元,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购置和按需分配。
十一、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县教育局教研室和招生办工作用车购置资金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决定暂不考虑解决。
十二、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觉拉乡第二寄校和吉尼赛乡第二寄校围墙和大门修建资金的报告》。根据觉拉乡第二寄校及吉尼赛乡第二寄校实际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解决以上两所学校围墙及大门建设资金235万元。会议要求县核算部门经认真核算后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十三、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县第二完全小学围墙维修资金的报告》。根据县第二完全小学围墙受损情况及学校安全管理需要,会议原则同意解决县第二完全小学围墙修缮资金57万元。会议要求县核算部门经认真核算后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十四、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县第一、二民族中学教师超课时补贴资金的报告》。根据我县目前教师缺编及个别学校在任教师超课时现象十分突出的问题,为保障学校课程安排及教育教学质量,会议同意解决县第一、第二民族中学超课时补贴专项资金25 万元。
十五、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城南月亮幼儿园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解决城南月亮幼儿园地坪、硬化、化粪池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资金80万元。会议要求县核算部门经认真核算后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十六、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城东白莲幼儿园场地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资金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解决城东白莲幼儿园地坪、硬化及排水排污系统等附属项目建设资金200万元。会议要求县核算部门经认真核算后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十七、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白扎乡中心寄校等5所乡镇学校电教设备购置资金的报告》。根据《中共囊谦县委、天九国际手机新版关于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全年加强和推进全县教育发展的决定》精神,会议同意解决白扎乡、娘拉乡、着晓乡、东坝乡和毛庄乡中心寄校电教设备购置经费25万元(5万元/乡)。
十八、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县城三所幼儿园电辐射取暖项目建设资金的报告》。根据县城规划及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县将加快运营县城各集中供热项目。因此,暂不予安排县城中心幼儿园和城东幼儿园的电辐射取暖项目。城南幼儿园的取暖项目报告经进一步核算后实施,初步安排资金45万元。
十九、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解决囊谦县第三民族中学征地费用的报告》。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和县第三民族中学征地工作推进情况,会议同意按照原定计划解决县第三民族中学剩余征地补偿资金480万元。
二十、县教育局《关于申请拨付寄宿生生活费和中小学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资金的报告》。会议同意按照年初财政预算,下达拨付寄宿生生活费县级配套资金49.8万元,下达拨付中小学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资金106.6万元。
二十一、县教育局《关于申请补充囊谦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人员的报告》。为有效解决我县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和保障人员不足的问题,会议同意为29所寄宿制学校按照每校2人的名额,新招录58名临聘后勤服务人员。会议要求县人社、监察等部门做好人员招录和监督等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招录人员的年龄限制、性别比例和个人基本条件均达到工作需求和相关规定要求。新临聘的寄宿学校后勤服务人员按相关管理办法签订临聘责任合同,工资按1500元/月计发。
此次教育专题会议集中研究教育事项21项,初步安排和解决教育资金2260.015万元,其中:解决教育项目配套资金808.895万元,安排解决学校围墙及场地硬化等附属设施建设资金617万元,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购置资金172.72万元,两所中学超课时补贴25万元,安排解决县第三民族中学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剩余资金480万元,拨付中小学寄宿制生活费和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资金156.4万元。共补充和增加教育领域临聘人员119人,其中:补充增加中小学英语临聘教师11人,学前教育临聘保教保育人员50人,中小学后勤服务临聘人员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