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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囊谦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囊谦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囊谦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按照玉安委【2016】2号《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和易燃易爆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排查和消除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领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囊谦县人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扎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通过在全县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活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查找存在的各种隐患和漏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以稳定向好的安全形势迎接春节、“两会”到来。
三、检查范围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宾馆、酒店、KTV、桑拿洗浴、网吧、医院、各类歌舞演出会所、各加油站、液化气站加气站等)的消防安全,全县各处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领域经营、运输、存储等。
四、领导小组
为确保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决定成立囊谦县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普措格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永 前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县公安局长
才旺扎西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乔 世 安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拉布桑周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 一 擎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成林然丁 县工商局副局长
欧色扎西 县住建局副局长
西 尕 香达镇镇长
扎西南加 白扎乡乡长
保 江 吉曲乡乡长
洛周求丁 娘拉乡乡长
东 塔 毛庄乡乡长
仁增求周 觉拉乡乡长
才丁多杰 吉尼赛乡乡长
白玛格桑 着晓乡乡长
海 功 成 东坝乡乡长
斌巴才仁 尕羊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局,才旺扎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
五、检查内容
1、检查各储存、经营、运输者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整治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三定”(定等级、定员、定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售货账单和货物是否一致等情况;检查各经营网点规范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四专一柜”和消防要求,是否超量储存、配送,严格经营许可,坚决打击非法产品流入和无证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
2、人员密集场所报警、喷淋、灭火、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是否配足备齐,是否定期巡检、按期检测。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进行装饰装修,人员是否经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3、是否存有超负荷用电现象,照明灯具安装是否安全可靠,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有无乱接乱拉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室布置是否规范、电工安全用具齐全。
4、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
六、检查时间
专项行动自1月14日起至4月24日,相关成员单位重点时段要不定期检查,县安办经常性督察。
七、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将这次大检查行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部署,严防严守,全面检查,杜绝隐患,不准出现任何漏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宣传,组织人员深入人员密集场所和烟花爆竹经营店等区域,督促开展自查自纠,防范事故发生。
2、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在开展大检查行动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对检查过程中排查出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特别是未经消防安全和工程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立详细台账和整改计划,路踪监督,确保隐患整改有实效。
3、本次大检查活动要以现场检查为主,检查要有记录、有结果,注重实效。要认真落实检查责任制,按照“集中查、突击查、越级查、专家查、暗查”的“五查”工作机制,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人员密集场所是安全监管的重点,一定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2、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明确职责,明确检查标准和方法步骤,力求把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县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