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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1-06 阅读次数:0


囊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通知

  囊财预字[2018] 139号


囊谦县财政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资金预算的通知》(玉财农字〔2018〕839号),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第二批农业练合开发资全441万元,列收入分类科目:1100399,其他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602, 土地治理;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为切实做好2018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要求选定项目,切实做好勘察设计,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论证审核评审项目,确保项目各项建设任务和内容落到实处。土地治理项目要切实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保、政府采购、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明确落实项目法人和监管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建 设全过程监管,要按批复的项目买施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要督促项目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竣工后,要认真组织竣工验收,及时移交管护主体,确保发挥项目预期效益。同时,要尽快编制项目计划报表和实施进度表,并及时向省农发办备案。

二、加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对务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 设置项目专账和工程核算科目;财政资金使用支出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工作规则》和《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要求,土地治理项目在确定工程实施主体后,预付不低于20%、不高于30%的工程预付款;。

三、注重项目料收集工作。收集整理好项目申报、规划 设计、立项审批、实施建设、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文字、图像等各类资料,建立规范完整的项目档案,做到文、图、表 与物一致。项目竣工后做好标识设置、项目总结、工程决算、资金审计、资产移交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附件: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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