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救灾物资储备库代储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民政局:
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救灾物资储备库代储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行字[2018]56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救灾物资储备库代储费省级补助资金11万元(详见附表),请增列收入分类科目:1100399,其他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
附件:2018年救灾物资储备库代储费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