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为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囊谦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
一是根据全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地名普查工作的范围和要求,结合囊谦县实际,今年囊谦县与青海上智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聘请落实了地名普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配齐各类普查设备。按照普查设备采购明细内容,以政府采购的形式,配置了办公桌、电脑、打印机、GPS、复印机等地名普查专用设备。
二是省财政厅第一批解决地名普查经费40万元,第二批20万元,县财政已解决地名普查经费93.75万元,截止目前共落实工作经费153.75万元,为顺利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正在进行囊谦县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完成搭建囊谦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云服务平台。
四是以普查工作图图载地名信息为基础编写地名调查目录2441条(其中:胡泊10条、单位3条、道路4条、非行政区域82条、行政区域8条、河流55条、居名点497条、陆地地形35条、泉2条、山峰704条、山口、关隘73条、山脉181条、水利电力设施1条、宗教纪念地名称44条、桥梁名称5条、山体名称43条),填写地名调查目录的内容、序号、标准名称、行政区划、地名类别、图上名称、图幅图号、经纬度、普查状态、数据来源等,并按囊谦县乡级行政区域、地名类别等级造册,录入囊谦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平台。
五是根据囊谦县2441条地名目录,以及整理、查阅和考证所收集的相关资料填写地名登记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