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程序简化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7-15 阅读次数:0

日前,省医保局印发《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简化待遇认定标准,方便全省参保者。

  简化认定程序。全面取消主管医保院长签字、职工参保单位审核盖章和2家至3家医疗机构定点限制,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开通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刷卡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费用即时结算。

  提升认定效能。全面取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证”办证环节,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以系统录入标识为准。认定实行即来即办,自系统审核通过之日起享受相关病种待遇。

  拓展受理方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信息化建设,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认定受理方式由经办大厅受理,逐步向定点医疗机构受理、个人医保App申请受理转变,通过多种受理方式方便参保人员办理相关待遇。

  省医保局从群众关心的难点、堵点问题出发,针对全省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认定的程序复杂、跑腿多、周期长等问题,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标准,加强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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