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监委《关于推动落实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问题具体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有力推动违规吃喝问题整治走深走实。现公告如下:
一、监督内容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严查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和陪餐,违规消费高档菜肴,违规饮酒。无公函、伪造公函接待以及“一函多餐”,假借公务之名公款宴请,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等问题。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查违规接收私营企业主、单位下属、下属单位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指使、授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等问题。
(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查在私人会所和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单位内部食堂、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逃避监管等问题。
(四)工作时间违规饮酒。严查上班开会、学习培训、值班备勤及执行公务期间饮酒等问题,严查饮酒误工、酒后失德失范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五)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查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庆生祝寿、升学就业、乔迁新居、职务升迁等事宜,严查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问题。
二、举报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举报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建议举报人按以下原则进行举报。
(一)举报人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员及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
(二)举报人举报、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
(三)举报人应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负责,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
三、举报方式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信件、举报电话、面对面反映等方式向县纪委举报、提供线索,具体举报方式如下:
(一)来信来访地址:囊谦县县委大院纪委大楼1楼信访接待室
(二)举报电话:0976-887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