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青水运管函〔2023〕507号)规定和要求,对县级管理的2段3级堤防工程进行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认定,拟认定澜沧江河道(囊谦段)堤防等2段堤防工程为县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囊谦县水务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