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谦县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定情况汇报材料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28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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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1日)

 

尊敬的马瑞副州长、各位领导:

囊谦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认真持续做好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严格落实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草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导则》要求,以合理利用天然草原,从严保护草原资源,促进天然草原生态恢复、生产力提升为目标,在认识上再提高、责任上再压实、措施上再精准,认真抓好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囊谦县总面积12741平方公里,下辖9乡1镇69个行政村291个生产合作社。目前囊谦县已基本完成本次草原承包面积的确定及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初步划定、底图矢量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其他工作正在按程序推进。

一是严格按囊谦县第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时形成的草原承包底图,按CGCS2000大地坐标系完成矢量,做到数据精细、属性表详尽、分类规范,可完全满足后期工作需要。

二是以国土“三调”为依据,初步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在划定过程中遵循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保护优先原则,坚持恢复生态与保护牧民合法利益相结合原则,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合理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稳定良性循环发展。对草原承包底图以及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底图的矢量,做到矢量精准、数据精确,属性表信息详尽,完全满足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及后期工作需要。

三是我县聘请了专业技术团队参与划定技术支撑服务工作,委托具有专业资质、信誉良好且熟悉此项工作的专业公司,按照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利用专业软件完成相关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做到了处理结果的完整、准确,目前已完成县域面积与国土“三调”已转为其他用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灌木林地、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等地类的套合分析,为后续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县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压实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政治责任,凝聚强大合力。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草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导则》,要求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工作质量,确保该项工作抓实见效。

二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按乡镇成立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入户走访,登记牧户草畜平衡区面积,精准核定牲畜数量,扎实开展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自查和摸底工作,全力推进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宣传工作。线上通过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保护生态相关链接等手段宣传禁牧政策,进一步增强牧民对禁牧、草畜平衡相关政策的了解。线下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利用“讲政策”“唠家常”的方式,引导牧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工作,同时在重点道路设立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划定宣传牌和宣传标语。

三、下一步工作

根据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草领域反馈问题整改导则》要求及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下一步我县将认真抓好以几项工作:

一是根据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定结果,组织专人以村为单元进行全面核实验证,对不符合实际需要的区域进行调整,最终划定全县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和分乡镇、村的禁牧和草畜平衡区。

二是对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划定结果在乡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对牧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解决,做到划定区域既符合政策规定,又能满足牧户实际需求。

三是对审核审定后的划定结果及时公布执行,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保证划定结果落实落地。

四是对各个禁牧和草畜平衡划定区设立明显的管理标识,明确范围、时间、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牧户、生态护林员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加大对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禁牧区巡查,加大对违规放牧、超载放牧等行为的依法清理整顿和打击力度,坚决杜绝牲畜超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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