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近期省级有关部门督查暗访反馈问题得到全面有效整改,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12月18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西然多杰带领县纪委监委、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香达镇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前往扎曲河道沿线督导检查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沿河巡查河湖情况。
西然多杰沿河实地查看河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公棚(厕所)等清理整治情况,详细听取了香达镇政府、县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细致了解各河段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即提出了整改要求。
随后西然多杰一行在县政府三楼常务会议室召开问题整改及“河湖长制”和河湖“清四乱”工作推进会议。西然多杰指出,近期,在省级有关部门督查暗访当中,发现扎曲河囊谦县城段部分区域存在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河道周边建筑垃圾堆积,一些施工设施未及时拆除等问题,对扎曲河水体造成了污染,尤其对扎曲河流域生态安全和三江源生态保护客观成效造成了影响。对此,各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坚持把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按期保质完成各类问题整改,切实巩固好河道治理成效。
西然多杰要求,香达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不仅要着眼当下问题整改,更要举一反三、依法整治,构建长效保护机制。一是香达镇政府和县综合执法局要对各自监管区域内落实好河道管护措施,对河道外围的施工垃圾和堆土限期进行清理、平整,通过设置网围栏、警示标识、提示标语等多种形式,注重疏堵结合,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群众环保意识,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二是各相关部门、乡镇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定期巡查与联合执法制度,加密河道巡查频次,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源头防范扎曲河流域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三是县河长办要建立健全“县级主体、乡镇执行、村级依托”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层级清晰、责任明确、推进有力的河长制领导体系,并针对性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着力完善河湖长制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扎曲河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筑牢“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屏障。